关于各单位加强实验室危化品集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16:39:27 已阅读:0

 新疆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Lab. and Equipment Adiministration Department of Xinjiang University

关于各单位加强实验室危化品集中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所)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七支队对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意见及新大校字〔2015〕65号《新疆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和新大校字〔2017〕95号《新疆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其中要求分散在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详细目录见附件二、三、四)进行集中储存管理并安装监控设备,结合我校实际,现对各学院(中心、所)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集中存储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学校拟对各学院(中心、所)拟报废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药品进行集中处理,请各学院(中心、所)对前期的所报的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药品进行分检工作 (三大类危化品目录详见附件二、三、四),时间要求在5月1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三大类危化品要求单独存放,对于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各学院(中心、所)要求开辟专门房间作为危险化学品储存室,三大类危化品要与一般化学药品分开存放。

危化品储存室要加强防护,安装防盗门,按要求实现双人双锁。如储存室无监控装置,由单位提出需求计划,学校统一安装。各学院(中心、所)要对本单位的危化品的存储及数量情况进行自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危险化学品储藏室的场地及数量。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制度,由相关单位设立专人进行管理。危险化学品要实行 “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人双锁)。

对于有危险化学品的各学院(中心、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确定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场所,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处理工作。各单位请于5月1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于该日下班前将集中储存室的房间号及面积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随后学校将根据各相关单位上报情况赴各相关单位检查三大类报废危化品初步分检及储存室设立情况。

附件一:《新疆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剧毒化学品目录

附件二: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附件三:易制爆化学品目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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