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简报

发布时间:2020-09-17 16:27:26 已阅读: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工作简报

(第3期)

 


 新疆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编                     2020916

 

严格实验过程管理 狠抓隐患排查整改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202026号)及《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通知》精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主管领导贾殿赠副校长带领和指导下,制定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与隐患整改工作两不误,圆满完成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202077日下午,贾殿赠副校长在科技楼11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开展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的相关工作,来自15个相关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计财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范围、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要求各职能处室和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做好迎接教育部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校届时将组织检查和验收工作。

2020718日学校对三个校区的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针对在开放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2020723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本部实验室再次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各个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实验室卫生与消杀、实验室日常管理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要求建立危废临时存储库房,钢瓶及危化品废弃物品分别放置在专用库房。

2020915日,学校结合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相关人员分两组对三个校区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与验收。经检查,大部分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了工作档案;个别学院仍存在废弃物随意堆放、卫生较差等问题,已要求限期整改。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一是各个学院建立实验室安全“常态化巡查”制度,班子成员每日轮流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巡查记录;二各个学院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每周院委会议题,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日常管理,做好研究记录,年终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检查。

此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共发现全校各个实验室存在水电、危化品使用管理、日常维护、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119条,截止目前已整改完116建立临时危废库房5间,按要求撰写上报自查自纠报告等相关材料,进一步加强了实验室安全体制机制建设,完成迎接教育部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为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和师生实验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916